绍兴上虞发布2019年文明指数报告暨2020年第一季度文明指数

  2020年4月17日,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发布2019年文明指数报告暨2020年第一季度文明指数。2019年,上虞区文明指数综合得分为80.69分,其中城市文明指数81.51,集镇文明指数79.07。今年第一季度,上虞区文明指数为81.91,其中城市文明指数为82.43,集镇文明指数80.9。在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测评中,上虞位居绍兴三区第一。

  据了解,上虞区文明指数体系是依据全国、省文明创建测评标准,结合上虞实际在浙江省内首创的县域文明指数体系,由城市文明指数和集镇文明指数两大块组成,是推进上虞“创新之区、品质之城”建设的重要举措。

  自2018年第一季度开始,上虞就通过第三方开展每季度文明指数测评工作。两年多时间,上虞区文明指数体系创立了一套可量化评价体系,从而形成了一套从测评到发布、从分析到整改、从过程评价到终端考核等相对完整的闭环工作机制,最终实现了工作模式从突击运动式向常态长效式、从城区创建向全域提升、从直观补短向量化指标的“三个转变”。

  上虞区有关负责人表示,如今,文明指数测评已经成为上虞深化文明建设的硬核抓手。根据全区文明建设各项指数的动态变化,乡镇街道、部门单位更清晰地了解了文明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,提高了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如针对志愿者参与度低的问题,上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为载体,深入挖掘志愿者活动项目,扩大组建乡镇特色志愿者,深化“志·爱出发”品牌,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;针对公共环境秩序时好时差的问题,上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,各类交通违规违法现象明显遏制,餐饮店经营秩序、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,占道经营、乱设户外广告等行为不断减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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